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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维修资金将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来源:乐居2021-10-26 18:57:46

按照自治区《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要求,为切实提升群众办事便利度,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的服务理念,从11月1日起,维修资金过户不再由房屋出让人向房屋受让人出具维修资金交存证明并到维修资金业务受理窗口办理过户手续,而是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转让时同步将结余的维修资金过户。

屋专项维修资金被称作房屋的“养老钱”,是专项用于房屋共有部分、共有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维修、更新和改造的资金。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房屋过户时应当同时办理维修资金过户手续。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部分业主对维修资金相关政策了解不足,在房产过户后都未及时办理维修资金过户手续,从而造成新业主在维修资金使用时无法行使表决权、账户余额发生变动时无法及时收到短信余额提醒等问题。为解决此问题,从11月1日起,首府将在《不动产(房地产)转让合同》中增加维修资金过户条款:“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该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二手房过户成功后,出让人的维修资金所有权将同时过户至受让人。

乌鲁木齐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于2021年1月25日正式开通维修资金线上交存功能,维修资金交存模式由线下交存转变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市民通过进入“安居广厦”微信小程序选择“线上办”进入维修资金交存模块,输入要交存房屋的业主姓名、身份证号、商品房买卖合同号等信息后通过验证,就可以轻松交存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了,交存成功后业主可选择自取票据或邮寄票据的方式领取维修资金专用票据,真正实现了足不出户的办事流程。

      今年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在党史学习教育中,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目前已实现“房产+电卡”、“房产+宽带”、“房产+维修资金”同步过户。

     近年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聚焦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和减证便民,“放管服”改革加快向深水区迈进。全面推出以“网上办、掌上办、预约办、咨询办”为主的政务服务模式,多举措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目前维修资金网上交存、二手房挂牌网签、交易预约叫号、契税补贴申报、房源核验查询、中介机构公示、开发企业网上办理等业务已全部实现了网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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