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录取日程安排,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于8月9日8时至18时进行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未完成计划第三次征集志愿。
本次征集志愿范围为:普通类、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往届民语言类国家及地方专项(原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本科二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8月10-11日投档、录取;8月11日8时至18时,单列类(选考外语)国家及地方专项(原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本科二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8月12-13日投档、录取。
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提醒,凡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参加征集志愿。考生原填报的以上2个批次志愿不再作为投档依据,未被录取考生只有填报征集志愿,才能参与征集志愿的投档录取。
同时,填报征集志愿前须登录“新疆招生网”,进入新疆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凭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和密码确认自己是否已被录取,已被录取考生所填报的征集志愿无效。
考生及家长要密切关注“新疆招生网”和“新疆招生”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消息,及时了解各类招生计划相应批次征集志愿时间和未完成计划情况,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查看相关信息,按要求填报征集志愿。
要全面了解参与征集志愿院校的招生章程、专业信息、学费标准及其他相关要求。所报专业不属本次征集志愿范围的,其所填志愿无效,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本次征集志愿国家及地方专项(原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可填报2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本科二批次可填报9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
考生可在参与本次征集志愿的同时修改或重新填报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批次、“三校生升高职”批次志愿。
考生及其家长如遇疑问,可拨打自治区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现场咨询专线(0991-8750000)咨询。如遇招生诈骗等情况,可拨打监督举报电话(0991-8758128),或拨打110电话举报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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