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生态环境部通报了2021年1-2月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乌鲁木齐市进入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排名前30名“红榜”,跻身全国前列。
3月18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范围包括全国 31 个省(区、市)338 个地级及以上城市,涉及3641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其中,我市乌鲁木齐河、水磨河、乌拉泊水库3个断面纳入国家监测考核。
按照国家《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技术规定(试行)》,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每月进行一次,每次公布水环境质量相对较好前30名和水环境质量相对较差后30名城市名单。
“1-2月,乌鲁木齐市地表水质排名全国第23名。根据监测结果显示,我市纳入国家监测考核的‘两河一库’断面水质均达到优良。”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科长陈建峰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完善水污染防治流域协同机制,加强重点流域、重点湖泊、城市水体和近岸海域综合治理,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分别下降8%,基本消除劣Ⅴ类国控断面和城市黑臭水体。
“接下来,乌鲁木齐将通过编制《乌鲁木齐市重点流域‘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点》,围绕水环境改善,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治理,进一步实施精细化管控,系统推进截污治污、河流生态修复、农业源污染防治等工作,确保水环境质量稳中有升。”陈建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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